遗嘱涉及哪些种类?
九江刑事律师
2025-04-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遗嘱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种类:第一种是公证遗嘱,这是通过公证机关进行证明的遗嘱形式。立遗嘱人在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下,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作出遗嘱。第二种是自书遗嘱,也称为独书遗嘱,是由立遗嘱人亲手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的遗嘱形式。这种形式不需要公证,但为了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通常建议有见证人在场,并可以选择在遗嘱生效后进行公证。第三种是密封遗嘱,这是在特定情况下使用的一种遗嘱形式。当立遗嘱人因身体原因无法亲自书写时,可以口述遗嘱内容,由其他人代为书写或录制,并在密封后签名、注明日期。这种形式通常需要两个见证人的证明,并且在生效时需要经过公证机关的确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遗嘱可以是公证遗嘱,也可以是自书遗嘱或密封遗嘱。公证遗嘱由立遗嘱人在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在场下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作出。自书遗嘱由立遗嘱人亲手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密封遗嘱由立遗嘱人亲自签名、注明日期并加以密封,当立遗嘱人因身体原因无法亲自书写时,可以口述遗嘱内容,由其他人代为书写或录制,并在密封后签名、注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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